2024領袖杯商學院海岸帆船賽
賽事公告
一、組織架構
主辦單位:灣區(qū)商學院帆船運動協作會
承辦單位:領袖杯帆船賽組委會
承辦單位:深圳市風騎航海體育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斯塔恩(廣州)體育發(fā)展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美國康考迪亞大學MBA校友會
協辦單位: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海貍帆船俱樂部
協辦單位:灣區(qū)MBA精英俱樂部
協辦單位:C9+MBA聯誼會
支持單位:深圳市七星灣游艇會
媒體支持:深圳阿普薩拉斯酒店
媒體支持:深圳七星灣悅海游艇俱樂部
媒體支持:中國MBA網
媒體支持:中國MBA教育網
二、賽事時間
2024年9月15—9月16日
三、賽事地點
深圳市 · 七星灣游艇會
賽場位置
— 現場功能區(qū)分布圖 —
四、競賽組別
4.1 琺伊23R統(tǒng)一設計組別海岸長航及場地群發(fā)賽
4.2 組委會統(tǒng)一提供競賽用船
* 鏈接 | 競賽用船圖文介紹
4.3 首次參與帆船運動的帆友,可查看《帆船運動Q&A》鏈接了解更多。
五、競賽規(guī)則
5.1 執(zhí)行世界帆聯《2021-2024帆船競賽規(guī)則》(RRS)中定義的規(guī)則;
5.2 規(guī)則中的參考或附錄,除非有說明不適用的內容;
5.3 本公告的內容可能會于本賽事《航行細則》中被修改;
5.4 不采用任何成員國/地區(qū)管理機構的官方規(guī)定;
5.5 所有參賽隊員在水上期間必須全程穿戴救生衣;
5.6 賽事官方語言為中文。
六、競賽計分
6.1 執(zhí)行世界帆聯《2021-2024帆船競賽規(guī)則》(RRS)附錄A低分計分法(最先沖過終點的積1分,第二名積2分,依次計分;積分最低者即為冠軍);
6.2 非商學院校友或在校生擔任舵手的賽隊每輪競賽成績加1分;
6.3 所有組別計劃進行7輪比賽;至少完成1輪比賽才能構成有效成績;
6.4 當完成少于5輪比賽時,賽隊總成績?yōu)樗休喆纬煽兊目偤停?/span>
6.5 當完成5輪或以上比賽時,賽隊總成績?yōu)槿サ糇畈钜惠喅煽兊钠渌喆纬煽兊目偤停?/span>
6.6 若出現平分,則以最后一輪競賽的排名打破平分。
七、處罰體系
7.1 對于所有參賽組別,修改規(guī)則44.1,由2圈解脫改為1圈解脫;
7.2 根據規(guī)則70.5, 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最終判決;
7.3 競賽委員會將根據規(guī)則6對競賽時攜帶和飲用含有興奮劑及酒精飲料的賽隊提出警告;經勸阻無效的將取消當天競賽成績,情節(jié)嚴重的將取消賽隊參賽資格;
7.4 處罰體系規(guī)則引用世界帆聯《2021-2024帆船競賽規(guī)則》(RRS)。
八、競賽航線
航線圖將在《航行細則》中公布。
九、器材管理
9.1 如器材損壞需要更換,應及時向競賽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更換;
9.2 組委會有權要求惡意損壞器材者賠償;
9.3 本次賽事允許使用球帆并允許自帶符合級別規(guī)則的球帆;
9.4 競賽結束后,船長/舵手負責與組委會交接將器材;
9.5 賽隊報到時需繳納器材押金2000元/船;賽后器材無損壞,于一周后全額退回;如發(fā)生船損,根據事件結果和實際損毀情況,由賽隊據實賠償,超出押金的部分根據船廠報價由隊員均攤;
9.6 賽隊如申請額外的賽前訓練,需提前繳納器材押金和可能產生的額外船只租賃費用;
9.7 器材的質量問題不能作為成績補償的理由。
十、參賽資格
10.1 參賽隊員為國內外商學院/管理學院/法學院等預錄取、畢業(yè)或在讀校友,包括但不限于:
MBA/EMBA(工商管理碩士)
MF(金融碩士)
MPAcc(會計碩士)
MAud(審計碩士)
MPA(公共管理碩士)
LLM(法學碩士)等
10.2 每支賽隊由不超過6名隊員組成;隊中須至少有1名持有中國海事局頒發(fā)的A1F或A2F帆船游艇駕駛證或組委會認可的同級別帆船適任證,并于報道日持證書原件交組委會登記;
10.3 如賽隊沒有符合資質要求的船長,必須接受組委會派駐的1名專業(yè)舵手/安全員入隊保障賽事安全;
10.4 可帶家人和朋友參賽(按組委會規(guī)定完成報名),等同于隊員資格;
10.5 參賽隊員須年滿18周歲且身體健康、適合參與帆船運動,并自擔因健康問題導致的一切責任;
10.6 官方注冊的嘉賓、記者、影像團隊不屬于參賽隊員,競賽期間禁止登上賽船;
10.7 除事先經競賽委員會書面批準的特殊情況外,參賽舵手和隊員不得于競賽期間更換賽隊;
10.8 在未得到競賽委員會書面許可之前,競賽中不得更換參賽隊員;如需臨時更換隊員,須于競賽前一日20:00前將申請遞交至競賽委員會且獲得批準后更換,違者將被取消當場成績且無需審理,被取消的成績不可在總成績中被扣除。
十一、獎項設置
本屆賽事設參賽獎項如下:
11.1 第一競賽日冠亞季軍:取當日競賽成績前三名頒發(fā)獎杯和錦旗;
11.2 第二競賽日冠亞季軍:取當日競賽成績前三名頒發(fā)獎杯和錦旗;
11.3 總成績冠亞季軍:兩日競賽累計成績前三名頒發(fā)總成績獎杯和錦旗;
11.4 賽事特別獎項:非冠亞季軍賽隊按兩日競賽總成績頒發(fā)賽事特別獎杯和錦旗;
11.5 所有參賽隊員將獲頒領袖杯賽事獎牌。
十二、賽事日程
報道地點:七星灣悅海游艇俱樂部
住宿酒店:七星灣阿普薩拉斯酒店
十三、賽事報名
13.1 以院校/校際聯合為單位報名;個人報名可由組委會按報名情況協助組隊;
13.2 5人組隊:必須接受組委會安排的1名舵手/安全員(參見本公告“十、參賽資格10.3條);
13.3 6人組隊:隊員中至少有1名符合組委會資質要求的舵手(參見本公告“十、參賽資格10.2條);
13.4 報名時間: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24:00;
13.5 報名費:8月18日24:00前報名,特惠專享3280元/人;8月19日-9月5日報名,享人民幣3580元/人
* 包含豪華海景酒店住宿、交流晚宴、自助午宴等全部賽事費用
— 住宿酒店實景圖 —
— 報名費涵蓋以下賽事服務 —
1. 餐飲住宿
豪華海景酒店住宿
* 默認優(yōu)先安排同隊同性別隊員共享標間
自助午宴及交流晚宴
2. 交流宴會
第一競賽日:”領袖之夜“交流晚宴、自助午宴
第二競賽日:閉幕頒獎宴會
3. 競賽器材
競賽帆船、工作機動艇、救援服務、安保服務、救生衣、對講機等
4. 競賽組織
競賽官、教練員、安全員、賽前指導、岸上科普活動、競賽場地、競賽服飾、獎杯、獎牌、錦旗等
5. 賽事保險
組委會付費為隊員統(tǒng)一購買帆船運動保險
6. 影像服務
賽事視頻、賽事攝影等影像服務
13.6 報名確認:一人可多次提交報名,即領隊/船長可為隊員報名;提交報名后,組委會將預審賽隊資料,確認報名成功并公示賽隊名單;
13.7 器材押金:參見本公告“九、器材管理 9.5條”;
13.8 隊員變更:9月2日18:00前可變更隊員,組委會確認后即可生效;此后不再接受隊員變更;
13.9 隊員退賽:報名確認后如需退賽,需自行尋找替補隊員,組委會不退還報名費用。
十四、交通安排
參賽隊員需自行安排交通抵達,自駕者需向組委會報備車牌,以便安排停車。
十五、賽事保險
15.1 組委會付費為參賽隊員統(tǒng)一購買戶外運動保險,保險額度為30萬元人民幣;
15.2 未購買保險者禁止登船,包括競賽用船、競賽委員會及賽事工作艇等。
十六、賽前訓練
16.1 組委會賽前安排專業(yè)帆船教練開展線上及線下帆船運動培訓與航行知識講座;
16.2 第一競賽日上午統(tǒng)一安排水上訓練與練習賽;
16.3 在組委會提供的賽前培訓與練習之外,賽隊可自行安排賽前訓練:
深圳市風騎航海俱樂部
聯系人:李教練
電話:13590428455
位置:七星灣游艇會
十七、廣告標識
17.1 組委會擁有賽事期間所有船體、帆面及岸上場地的廣告所有權;
17.2 所有船只及岸上的張貼物、廣告標識及船只編號由組委會統(tǒng)一提供;
17.3 所有參賽選手服飾的廣告標識,必須完全符合《世界帆聯章程廣告守則》及廣告法規(guī)規(guī)定;
17.4 組委會有權拒絕帶有違反相關法規(guī)及與賽事合作方利益沖突的廣告標識;
17.5 比賽期間禁止擅自移除組委會提供的所有張貼物和廣告,包括但不限于船貼及岸上物料;
17.6 違反以上規(guī)范的賽隊將面臨組委會的抗議,并可能導致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八、相關授權
18.1 組委會擁有賽事所有媒體權利,并會于適當時機行使該權利;
18.2 參賽隊員自動同意和授權組委會及其合作方依需要制作、使用和展示平面及多媒體制品(包括直播、錄播、照片和視頻等)時無償使用其姓名、肖像和有關資料。
十九、安全保障
19.1 組委會提供賽事安全保障與救援服務,保障參賽隊員安全;
19.2 組委會統(tǒng)一為參賽選手購買競賽有關保險,并有權禁止未購買保險者登船;
19.3 所有參賽隊員及海上工作人員離港前以及比賽全過程必須穿著救生衣;
19.4 在極端天氣下,組委會根據工作船艇的輔助能力為亟需救援服務的船隊優(yōu)先提供輔助;
19.5 在任何一場次的競賽中,如果組委會委派的船上安全保障人員發(fā)現隊員有嚴重安全隱患做法并已無法及時制止,該安全保障人員有權通過通訊手段隨時叫停比賽以規(guī)避人員、船只將面臨的風險;
19.6 賽中更換隊員須事先征得組委會同意并為隊員購買同類型保險,否則將被判終止比賽;
19.7 參賽船只須實時關注船上VHF對講機,確保通訊暢通;
19.8 所有參賽人員競賽期間須簽署參賽安全承諾書,自覺遵守安全規(guī)定并服從組委會安排,否則須自行承擔后果。
二十、免責聲明
20.1 如遇臺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順延或取消比賽,可全額退還報名費用;未經組委會同意,任何非組委會認證的人員不得登上比賽船只,否則須自行承擔后果;
20.2 參賽隊員有責任熟悉競賽場地和組委會公布的安全指引或須知,并參加組委會召開的有關會議;
20.3 所有參賽隊員及船長都有責任避免碰撞其他船只;
20.4 參賽隊員須身體健康并自擔因健康問題導致的一切責任;
20.5 參賽隊員須配合組委會簽署有關安全協議;
20.6 隊員參賽視為理解賽事風險并認可賽事風險管理規(guī)定,完全自擔參賽風險;參見《帆船競賽規(guī)則》RRS規(guī)則4:參賽決定;
20.7 組委會不對參賽隊員賽前、賽中和賽后可能發(fā)生的人身傷亡、器材與物品的損壞和丟失承擔責任。
廿一、航行細則
航行細則將在賽前一周內發(fā)布。
廿二、解釋權利
領袖杯帆船賽組委會擁有賽事最終解釋權與內容修訂權。
廿三、賽事咨詢
鄒 昊:18122046188(同微信)
羅雅庭:13686466336(同微信)
張 遠:15626623999(同微信)